那个男人又来了,他穿着白色衬衫,笔直修身的西裤,西装外套随意挂在手臂上正从小巷口的擦鞋摊位走出来,脚下则是一双擦得噌亮的名牌皮鞋。
他看起来不到三十岁,身影欣长,修剪干净清爽的短发,俊朗的眉眼间有一丝似曾相识的熟悉感。
我不知道他的名字,只知道每个星期三同一时间,他都会出现在路边那家不起眼的擦鞋摊,然后绕到隔壁街的花店买一束鲜花,乘上一辆28路公车。
我把连衣帽戴上后尾随他上公车,他站在拥挤的人群中有种鹤立鸡群的格格不入感。
当我靠近他时发现他正出神的望着车窗外的景色,没有一丝提防。
西裤口袋里的皮夹小天使像是在和我招手,我像位正义凛然的英雄把它从口袋里拯救出来。
心中窃喜得手之际,他的目光突然移向我,那双清寒冷冽的眼睛令人肃然敬畏,我吓得慌忙收回手皮夹应声掉下。
世界瞬间安静了,我以为这次会完蛋,我会被他扭送到派出所,然后吃半个月的牢饭,通知家长,通知学校,最后闹得人尽皆知,身败名裂。
但天无绝人之路,公车恰好在这时靠站停车,当车门打开时我身手敏捷地跳下公车,然后没命地逃跑,生怕再被那个人抓到。
跑出很远后我才停下来,气喘吁吁地背靠住墙,往外面偷瞄一眼发现那个男人并没有追来,心中又涌出一股劫后余生的庆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