雁洗镇有一很具有传奇性质的贼,来无影去无踪,不曾偷窃金银,也不曾伤人分毫。目的似乎只是“劫色”。一开始有未出嫁女儿的人家从早到晚都人心惶惶,却没想到接连发生的三户人家受害人清一色的性别为男。
第一位受害人是一户比较清贫的人家里正在备考的书生,这书生面貌清秀又自带书卷之气,在当下男色盛行的风气下,确实是比较可能被登徒子看上的人选。
第二位受害人是土财主家小妾所生的庶子,虽然身份并不尊贵但生母受宠,他的长相遗传了母亲的艳色,在雁洗镇这种偏远小镇确实是难得一见的美人。
虽男色盛行,但一般男子也不似女子那般在意所谓的“名节”,这位小公子又在家里受宠,家里又不缺钱,家主知道后先是把家里的下人审问了一遍,哪知下人们纷纷说自己没有见过。怒火中烧的家主便着人去报了官,许久不曾接到报案的知县大人深更半夜被人从被窝里揪了起来,连夜升了堂。
这名采花贼这才在雁洗镇“出了名”。
众人结合两名受害人的相貌特点,推测出这名采花贼是偏好男色的。
担心未嫁女儿安危的家庭纷纷松了口气。
知县询问受害人事情经过,两名受害人却均不记得采花贼的相貌特征,更没有除受害人以外见过此贼的人。
一时间查案也不知从何处查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