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文中提到的老二,本篇仍和他有关系,不是我刻意的在描绘他,而是我不得不再次提到这个人,因为,故事再次和他有直接的联系。
对一个人的评价,很难区别他到底是不是个好人,因为除了公认的那些个被历史唾骂的人物肯定会被列为不是好人,那么普通老百姓说起来无外乎就是这个人吃喝嫖赌抽,五毒俱全的人就很难和好人这个词再有联系了。
老二他就是被人们公认的五毒俱全的人之一,干休所的家属或孩子们,基本上都是吃老子的老本,因为老干部的待遇和福利都比普通人高出了许多,住着独门独院的别墅级的大房子,拿着令人羡慕的高工资,出门办事都可以随时叫车,就是干点杂事还有像我们这些个义务兵随叫随到,因此,干休所的家属或孩子们只要老爷子建在,可以不用做什么事就可以吃喝不愁。
我认识老二的时候,他的父母早就去世了,也就是说,他早就不具备了“不劳而获”的条件,也可能是因为如此,他才当起了不被人们看好有什么前途的职业—痞子。
没有混过这个职业的人们都不能理解的是,这个“工作”却很容易挣到钱,还有就是女人。
老二的老婆(有人说不是,我一直也没搞清楚到底是不是)是大家公认的美女级的人物,三十一二岁地样子,身材高挑,长发披肩,皮肤白皙,从哪看都好看,和长得有些歪瓜裂枣的老二站在一起,怎么都不会联想到他们会是两口子,私下里大家都说,这才是真正的鲜花插在牛粪上。
“乐天,你二哥让我通知你,今天晚上到我家去喝酒,别忘了啊!”下午刚睡醒午觉,这位二嫂就来到我宿舍热情的和我说着。
“好,我下了班就去,需要帮忙吗?”我说道。
“不用,你带着嘴去就行了。”二嫂跟我开了句玩笑就走了。
战士们对这种事情早就见怪不怪了,平时都很羡慕我,整天白吃白喝的。
我不到六点就去了他家,毕竟离着还不到二百米,屋子里早就聚集了好几个人,就等着我开喝了,说实话,那时我还年轻,酒量还是很不错的,随便对付点都能喝个斤八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