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,至少两个。娶了红玫瑰,久而久之,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,白的还是"床前明月光";娶了白玫瑰,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,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。
——张爱玲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
根本没有容我再加思考,眼前就是一片漆黑,紧接着就听到后面一辆摩托车过来,跳下两个人,二话不说、训练有素、拉到街角、劈里啪啦一顿狠揍。鼻子脸上都中了招,感觉鼻子的血往外涌,我只顾哎哟,不容我说话,十几下已经不掺任何水分的打完收工。最后一个男子按着我的头,给我一个交代:“死小子,以后再跟我五哥抢生意,劈了你。”说完摩托一撅屁股放了一串臭屁跑了,等我拉开脸上的黑布,人影都没看到一个。我掏出手机报了警,一边用那个黑布捂鼻子,很快还真来了三个穿警服的,老子一生中从来没和警察打过交道,他们左问右问,根本不把我鼻子流血当回事。我就把经过简单的说了,然后说我要先去止血。他们或许现在才看到,我正一个劲的捂着鼻子,血流不止,才带我上了警车,去旁边找个诊所清洗,用药棉给塞住,脸上贴了两块创可贴,医生看三个警察跟着,都没敢要钱,还以为我是小偷,被他们三个逮着打的呢。又跟他们中的一个到了所里,折腾半天记录整个经过。我只能提供的线索就是最后歹徒的那句话,口音是当地人。他思索了半天,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说:“歹徒不抢你手机、钱包,就是为了教训你,如果你根本不认识五哥,那极有可能歹徒打错人了。”我晕啊,我倒啊,打错人就偏偏错到我身上。无奈只能希望他们能够弄清楚,别无选择。
第二天,我知道晓燕有课,也就没和她说昨天晚上的事情,一个人在出租房里睡觉,虽然被狠揍了一顿,看来下手还是比较轻,几乎没有太大的杀伤力,就是脸上挂了两块彩,腰眼处疼痛。中午的时候,晓燕来了,看到我的情形,吓了一跳。我简单轻描淡写说了经过,我得出的结论也是“替人背了黑锅”,也就不了了之。我又提起去北京工作的事情,她更加不放心,坚决不肯。再说,都12月份了,眼看一个多月就过年,实在不是时候。
我干脆就休息,一是养伤、二是也自学点实用的计算机知识,学校里理论没少学。
一天中午,一个陌生电话打来:“你小子还想挨打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