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有人都看的出来,董大仁,喜欢安以瞳。
连我自己曾经都以为,那个喜欢与我拌嘴吵闹却又保护着我的男孩子,一定是喜欢我的。
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,我想说,很欣喜,很激动,你在想怎样才能把他泡到手的时候,却发现,原来他早就钟情于你。
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他,我被欺负的那天晚上,他挺身而出,那一瞬间,我便被这个阳光的大男生所吸引,再也挪不开目光,甚至于忽略了,那个美貌帅气被无数人奉为神明的牧臻。
是的,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,即使他没有过人的样貌,即使没有足够的优秀,但就是在碰到那个对的人的一瞬间,所有的没有,统统消失不见,什么凌峰,什么徐子瑄,都见鬼去吧。
全世界,只能够容的下他的眉眼。
所以,我搬到阿喜的身边,是存了私心,只为了离他近一些。
所以,我和他拌嘴吵架,只为了吸引他的注意,让他觉得我与其他女生与众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