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人昏迷了过去,她还是最终醒了过来,只是看着昏暗的天空,她根本就不想活。于是她只能无奈的笑了笑,然后习以为常的脱掉自己的衣服。现在这个时候,不是寻死觅活的时候,是应该照顾客人的时候。
“等等。”李强壮阻止了她,把自己的衣服脱下,盖在她身上。他的眼睛红了,目不忍视,也不敢直视。
王金忠是李默生前最为要好的朋友,两个人最为仗义,也是意气相投的好伙伴。李默在世之时,曾经立下誓言要刀剑闯天下,兵马退匈奴。而王金忠的女儿王静,则是在较小的时候,就和他有过娃娃亲。若是李默和王金忠还在,那么这个女孩会是他未来的老婆。
如今看她如此凄惨,李强壮拳头更是握紧了一些。他舔了一下干瘪的嘴唇,摸了一下她的头发,轻轻的撩了起来,皮肤带着几分奶香味。
王静愣了一下,这声音似乎只有一点点熟悉。抬头一看,这男子年轻,风华正茂,颇有几分玉树临风之姿。只是怎么看,似乎认得,然后又不认得。
“你来吧,弄我吧。完事了之后,我今天的生意就不用做了。”王静说道,撕拉开自己的衣服,露出一大片雪白。再往下面,还有些青紫色,是某些特殊癖好的客人留下的。
她不怕死,怕的是活着。
“你难道真的不记得我了么?”李强壮说道,声音颤抖,带着几分哭腔,即便这么多年的锻炼,他的心已经硬如钢铁。可是遇到她的时候,他还是忍不住落下泪来,这可是他的老婆。
“你是?李勋阳哥哥么?”王静说道,呆了呆,有几分诧异。旋即又摇摇头,亮起来的眼睛又慢慢的暗淡了下去。
当年的李勋阳饱读诗书,才华横溢,懂兵法知礼数。只可惜天妒英才,竟然不知为何让他染上了疟疾。那病痛一旦沾染到人的身上,就代表着是阎王爷的人了。